近日,鄭州一開發商的處罰記錄被曝光后引發廣泛關注,該企業2019年5月至2020年10月不足2年的時間里,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被同一職能部門處罰25次,累計罰款達145.3萬元,其中罰單最多時同1天被罰5次。 
打開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輸入“河南晟和祥實業有限公司”這個企業的名稱,在行政處罰一欄中顯示有處罰信息多達27條。其中,有25條被處罰的原因均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讓人詫異的是處罰單位均為鄭州高新區城市綜合執法局。 通過梳理,2019年5月6日、8月6日、8月15日、9月19日以及2020年1月9日、3月24日,該企業共計被罰9次,每次罰款10萬元,共計90萬元。 其中,2019年5月6日鄭州高新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分別向該公司下達鄭建高新罰決字【2019】第11-03018號、鄭建高新罰決字【2019】第11-03016號、鄭建高新罰決字【2019】第11-03006號3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同一天被罰30萬元。 2020年7月22日至10月9日期間,該公司被鄭州高新區城市綜合執法局處罰達16次,其中11次分別被罰4萬元、2次罰款3.1萬、2次罰款2萬、1次罰款1.1萬元,共計55.3萬元。 2020年9月9日同一天時間該企業收到5張罰款 
2020年9月9日同一天時間該企業收到5張罰款 
令人吃驚的是,2020年9月9日同一天時間,鄭州高新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向該公司下達高新城綜罰決字【2020】第11-03121號、高新城綜罰決字【2020】第11-03333號、高新城綜罰決字【2020】第11-03129號、高新城綜罰決字【2020】第11-03332號、高新城綜罰決字【2020】第11-03122號5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分別被罰4萬、2萬、3.1萬、2萬、3.1萬元。 2020年9月27日和10月9日兩天時間罰了6次 
另外,2020年9月27日和10月9日這兩個時間,鄭州高新區城市綜合執法局分別給該公司開具3張罰單,兩天時間罰了6次,而且每次的罰款金額均為4萬元,共計16萬元。 沒有牙齒的老虎,常被用來形容不具威懾力。我國的環保法律法規一度不太完善,不同程度地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處罰不力等問題,使不少污染企業或單位膽敢無視環保法規,對整改要求往往拖延整改,甚至作弊造假。 鄭州市為了治理大氣污染早在2005年4月28日鄭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2005年9月30日河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準出臺了《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2018年再次進行修改,部分要求全國較嚴,部分標準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但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這家公司屢遭處罰,屢次再犯,短短的17個月時間里被處罰25次之多,成為肆意污染的“釘子戶”讓人吃驚。 到底是“釘子戶”太硬,還是執法者“心太軟”,甚至背后是否存在“保護傘”,人們期待相關部門有個交代,讓這樣鬧劇不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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