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旗艦店網售電動車以次充好遭消費者集中投訴,愛瑪科技“按鬧分配” “618”和雙“11”都是消費者公認的電商節,這一天很多商家都會拿出最低的價格對所售商品進行促銷,讓消費者切實感受到商家在讓利。然而,愛瑪電動車天貓旗艦店卻在618期間售賣電動車時以次充好,而且在消費者發現問題之后,從剛開始的不承認到最后遲遲不解決,引發消費者集體投訴。 多名消費者網購電動車被“發錯貨” 6月18日當天,消費者張恒(化名)在愛瑪電動車天貓旗艦店看到一款型號為“紅牛N383SQD--6032都市報K(下稱紅牛都市版)”正在搞促銷,感覺價格比較合適,當即付費購買了這款電動車。 然后過了幾天,當他收到電動車之后卻驚奇地發現,發來的電動車型號為“紅牛N383SQD—6060精英版K(下稱紅牛精英版)”,不僅如此,而且顏色也對不上。 

“我就是看到商家宣傳這款車有調節減震還帶USB插口等功能才下的單,沒想到發來的竟是簡配車,幸好我詳細看了宣傳頁并做了保存,要不然還真有可能被忽悠?!睆埡銓Υ朔浅鈶?。隨后,他通過網絡了解到,他的遭遇并非個案,通過網友在網上的留言他進入了一個“愛瑪紅牛維權群”,里面有近200人,很多人都是在618期間購買的同款電動車,收到的卻是精英版的簡配車。 宣傳的與收到的電動車多處不符 張恒和其他車主交流后發現,其他消費者的遭遇和都和他一樣,收到的電動車不僅型號與下單不符,顏色也下單商品對不上。 
消費者將收到的電動車和商家宣傳的內容進行了比對,結果發現這款車和宣傳的多處構件存在差異。其中快照宣傳的紅牛都市版帶有USB插口,而精英版則沒有;宣傳頁顯示車把控制器、輪胎、輪轂、前后輪減震器、車輛支架、電子鎖均有較大差別。 
對此,有消費者認為商家以次充好涉嫌欺詐,要求商家退一賠三,商家回復只是“發錯貨”,并非假冒商品,目前沒有紅牛都市版。而消費者則認為,明明沒有貨卻在旗艦店大肆宣傳,收到訂單發簡配車就是典型的欺詐。 承諾補償100元實賠1000元不等 為什么會出現簡配發貨的情況?面對消費者的質疑,商家的解釋為“是小二誤將商品碼搞混,導致倉庫發錯版本,收到的車子為更換后的版本?!辈⑶覐娬{這兩款車子差別不大,如果收到的車子喜歡可以為申請消費者100元補償,如果不喜歡需要找工廠協調重新排產,但是排產的時間約為1個月?!?/p> 
對此,消費者并不領情,消費者認為眾多消費者被“發錯貨”,兩個車型差距數百元,商家接到的投訴肯定并非個案,這種情況的發生早已心知肚明。但是消費者反映問題后,商家剛開始還不承認,直到消費者拿出交易快照等證據才“認錯”,愛瑪科技作為一家上市公司,發生這種情況理應主動聯系消費者承擔責任,而這樣的做法就是在故意欺騙。 以次充好 “退一賠三”+重罰 自6月下旬以來,消費者紛紛向商家、天貓官方及愛瑪科技所在的天津市場監管部門進行了投訴。截止目前新時代消費網統計,部分消費者已經維權成功,獲得賠償也不盡相同,有的賠償800元現金,有的賠償1000元現金,還有的賠償800現金加500元紅包,更有消費者網上留言獲賠5000元等。至于商家賠償的標準,消費者的回復大多是“看你怎么鬧”。 
有消費者透露,商家在作出賠償前要讓消費者確認對處理方案認可,并且保證不再通過任何方式再進行維權,而且不得透露給第三方,否則追究法律責任。 河南浩盈律師事務所葛瑞律師表示,我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很早就對“以次充好”有明確解釋,是指以低等級、低檔次產品冒充高等級、高檔次產品,或者以殘次、廢舊零配件組合、拼裝后冒充正品或者新產品的行為。對于“以次充好”,“消法”已明確作出相關規定:“經營者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 此外葛瑞律師還表示,“以次充好”屬于欺詐行為,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截止目前,仍有很多消費者沒能與商家達成和解,新時代消費網也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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