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發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的公告》稱,為指導餐飲服務提供者規范經營行為,落實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要求,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保證餐飲食品安全,市場監管總局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以下簡稱《規范》)進行了修訂,并將于10月1日起施行。 《規范》適用于餐飲服務提供者包括餐飲服務經營者和單位食堂等主體的餐飲服務經營活動。 《規范》鼓勵和支持餐飲服務提供者采用先進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建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鼓勵餐飲服務提供者明示餐食的主要原料信息、餐食的數量或重量,開展“減油、減鹽、減糖”行動,為消費者提供健康營養的餐食;鼓勵餐飲服務提供者降低一次性餐飲具的使用量;鼓勵餐飲服務提供者提示消費者開展光盤行動、減少浪費。 此外,市場監管總局還組織編寫了《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必備知識參考題庫》,供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開展餐飲服務監督檢查時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抽查考試使用。 市場監管總局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將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必備知識普及作為落實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重點內容,在日常監督檢查中,要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知識掌握情況進行現場抽查考試,考試不合格的,要對其在規定時限內進行補考。
[正文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