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體收到常德瑤池閬苑黑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東周樹清轉來澧縣人民政府及常德市相關部門對其實名舉報澧縣甘溪水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甘溪水泥公司”),利用已經被國家淘汰落后產能“拆除”之“立窯”持續生產7年嚴重污染當地環境,導致其公司重大損失的回復函件。相關函件稱,2021年9月2日,收到相關舉報文件之后,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親自過問,立即安排分管副縣長組織縣工信局、生環分局、應急管理局、甘溪灘鎮等單位進行調查核實。9月29日,副縣長劉黎再次帶領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現場核查會商,明確處置工作要求。 
據調查,實名舉報者周樹清作為公司主要股東,針對甘溪水泥公司利用死而復生被拆除之“立窯”污染環境嚴重影響公司合法權益、可能存在與其他部門共同騙取國家巨額獎勵資金等問題,于2021年7月中旬向常德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發出了《情況反映》函,并先后于2021年7月19日、2021年8月16日、2021年11月分別收到常德市生態環境部門回復及澧縣人民政府回復。盡管常德市二級行政部門對實名舉報者提出的問題做出了數次回復,但周樹清仍認為當地政府部門對于甘溪水泥公司淘汰落后產能立窯生產線未實際徹底拆除、騙取國家補助資金,2014年之后利用死而復生之“立窯”持續生產,嚴重污染當地環境將近7年等重大問題避重就輕、前后矛盾。 常德市官方通報造假,拆除立窯“死而復生” 根據常德市環境保護局2014年11月20日發布的《常德市環境保護局環境污染隱患大排查工作總結》,在“四、調整產業結構,淘汰落后產能”部分明確載明包括甘溪水泥公司在內的三家水泥廠已拆除立窯生產線。在該立窯生產線“已拆除”的情況下,甘溪水泥公司于2014年6月通過常德市環境監測站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常環建[2014]102號),于2021年1月取得排污許可證(編號:914307231867235993001P)。 根據上述各部門回復,常德市生態環境局澧縣分局分別于2021年3月25日、6月18日和7月7日三次對甘溪水泥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現場未發現涉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問題,但對于甘溪水泥公司仍存有一座立窯等淘汰落后產能設備未拆除則確認無疑,且拖延至2021年底,才將該立窯窯體建筑物徹底拆除。上述答復與常德市環境保護局2014年11月20日工作總結稿件通報的情況存在巨大出入,相關部門存在嚴重虛報淘汰落后產能信息的重大違紀情況。 
瑤池公司代表人周樹清反映,2014年甘溪水泥公司淘汰落后產能期間,立窯生產線的球磨機不僅一個螺絲都未拆除,而且在檢查完畢后又重新運行投產,從未被實際淘汰。當時,甘溪水泥公司立窯生產線中的球磨機減速機部位因年久失修發生故障,導致整條立窯生產線都無法正常運行,又因該球磨機是在80年代量身定制的,當時在國家淘汰落后產能的大環境下早已停產,后來在他人的幫助下,皮世琳順利獲取了替換零件,維修好了故障的球磨機并重新啟用了當時“已被淘汰”的立窯生產線?,幊毓敬砣酥軜淝逑蛴浾咧v述了上述提供零件并親身經歷該立窯生產線后續維護的全過程。 水泥公司涉嫌騙取國家中央財政專項獎勵資金 根據工信部聯產業〔2011〕46號《關于印發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考核實施方案的通知》第三點工作程序第(四)項規定:“…列入各地區本年度淘汰計劃的落后產能全部拆除主體設備、生產線,使其不能恢復生產;各省級人民政府組織完成對所有淘汰落后產能企業的現場檢查和驗收,出具書面驗收意見…?!钡谒狞c獎懲措施第(四)項規定:“對存在瞞報、謊報行為,以及未完成淘汰落后產能年度目標任務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地區實行問責,由監察機關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span> 工信部明文規定對于淘汰落后產能的驗收標準為“全部拆除主體設備、生產線,使其不能恢復生產”,根據《澧縣人民政府回復》內容,為何在2014年未實際拆除立窯建筑物、未實際拆除煙囪管、風管的情況下可以通過現場驗收、可以發放中央財政獎勵資金?且截至我方2021年針對上述問題向湖南省各部門反映情況前該條生產線仍有三臺球磨機仍能正常運行,該立窯生產線不但完全具有生產能力,且甘溪水泥公司在驗收完畢后就恢復了生產,并持續生產了7年。 上述情況證明,甘溪水泥公司在明顯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違規通過了淘汰落后產能現場驗收,違法領取了中央財政專項獎勵資金64萬多元。但常德市二級行政部門都以涉及其他部門為由推諉,都未徹查該問題,敷衍實名舉報人。 落后立窯未拆除,水泥公司仍違法通過環保驗收 根據國發〔2010〕7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對于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落后產能范圍的產業,對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地區,環保部門應當暫停對該地區項目的環評、核準和審批。對未按規定期限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環保部門應當吊銷排污許可證、投資管理部門應當不予審批和核準新的投資項目、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不予批準新增用地、應急管理部門應當不予辦理或依法撤回生產許可、電力供應部門應當采取停止供電能措施。各部門應當聯合采取多種手段,保證相關地區相關企業保質保量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 但據瑤池公司股東調查所得,甘溪水泥公司在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情況下,甘溪水泥公司年產100萬噸水泥粉磨站工程項目于2014年6月通過常德市環境監測站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常環建[2014]102號)、2009年9月通過環評審批(常環建[2009]68號),2021年1月取得排污許可證(編號:914307231867235993001P)。且該落后產能立窯生產線持續運行至2021年中,期間并未按照國家規定吊銷排污許可證,更沒有撤回安全生產許可證,嚴重違反了國務院國發〔2010〕7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文件規定。 甘溪水泥公司將相關情況隱報、瞞報了7年時間,常德市及澧縣各級行政部門也在7年時間內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對眼皮子底下每天重現的情況視而不見,充耳不聞,充當了違法行為的保護傘。 利用通過審批的粉磨站為掩飾,嚴重污染當地環境 一是常德各級部門混淆立窯和粉磨站概念,絕不允許甘溪水泥公司披著粉磨站合法外衣繼續利用“立窯”生產和污染環境。 據了解,對于水泥生產來說,粉磨站和立窯是不同車間,但均屬于水泥生產環節中的重要一環。立窯生產線的主要功能為將將水泥生料通過高溫煅燒獲得水泥熟料,期間需要燃燒煤炭作為燃料,而燃燒過程中將對外釋放巨額硫化物、氮氧化物、粉塵顆粒物等大氣污染物,這也是國家淘汰的根本原因。粉磨站的主要功能為將燒制好的水泥熟料加入適量的混合材料進行粉磨,最后產出成品水泥。甘溪水泥公司就是披著粉磨站合法外衣“使用立窯”繼續生產。 
收到投訴后,本媒體再次派員通過甘溪水泥廠煤炭供應商以及眾多居民證實,水泥廠每年煤炭使用量在8萬噸左右,根據相關部門給出的專業計算方式:7年來所排放的污染物計算,80000×7×0.2=112000噸煙塵、80000×7×10000=5,600,000,000立方米廢氣、80000×7×0.024=13440噸二氧化硫……觸目驚心。 二是甘溪水泥公司生產所用的水泥熟料是由其立窯生產線非法加工而得。 甘溪水泥公司地處偏僻,遠途采購、運輸水泥熟料成本太高,直接采購熟料用于生產將極大降低公司的利潤水平,因此,甘溪水泥公司試圖使用自身落后立窯生產線生產水泥熟料,以獲得更大的利潤空間,對于甘溪水泥公司利用立窯生產熟料還是外購熟料,周樹清認為只要一查便知,但當地兩級部門均未據實調查。 三是甘溪水泥公司長期污染周邊居民醫院和學校,環境污染性質十分惡劣,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正如澧縣當地群眾向瑤池公司提供的于2019年7月21日拍攝的現場照片顯示,甘溪水泥公司立窯生產線濃煙混混、遮天蔽日,放眼望去遠處的山脊線都變得模糊不清,現場空氣更是渾濁不堪無法呼吸,在室外只需呆短短幾分鐘時間眼鼻就會感受到強烈的不適。 甘溪水泥廠立窯生產線距澧縣第二人民醫院只有200米左右,距街道集鎮只有300米左右,距最近的學校直線距離竟只有400米左右,且該窯體排放的巨額污染物每年數萬噸隨風向徑直飄向瑤池公司黑莓種植果園。甘溪水泥公司長期污染周邊居民醫院和學校,環境污染性質十分惡劣,但攝于其在當地的影響力,老百一直投訴無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兩高《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甘溪水泥公司的行為符合環境污染罪的構成要件,其行為嚴重侵犯了國家防治環境污染的管理制度,嚴重侵害了澧縣周邊企業及村民的財產權和生命健康權,且違法所得巨大,依法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 
舉報者周樹清認為,上述甘溪水泥公司使用立窯非法生產造成重大污染的事實只要當時政府切實調查、無論是走訪當地群眾還是調取衛星圖片、甘溪水泥公司購買運輸立窯生產所需煤等情況,即可水落石出,但當地兩級部門均未實地調查即指出不存在污染環境,對于甘溪水泥公司利用淘汰落后產能之立窯持續生產避重就輕,視而不見。 實名舉報者明確表示無論是作為公司的股東,還是作為普通公民,均有用法律維護合法權益的堅定信心和決心,并請求組建專案組徹底查清甘溪水泥廠違法惡劣污染環境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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